我对于tencent诉soff的结果深感失望

今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份文件: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2006)海民初字第25301号 内容是腾讯诉陈寿福(即soff,珊瑚虫QQ的作者)侵权,并要求赔偿。

赔偿的数额不是很大,但是我知道对于一个在学校工作的老师被要求50万元赔偿意味着什么。soff固然有可能有侵权的地方(具体事实不了解),但是从一定程度上说“珊瑚虫QQ”至少曾经推动了腾讯制作的IM相关软件在国内的使用率和知名度。而且从判决书上看不出腾讯是否提交了soff利用珊瑚虫QQ进行经营获利等行为的证据。

我个人认为,腾讯这样做事是从一定程度上说也许是维护了自己的“权利”,但是从长远看是非常有损腾讯的企业形象的。作为一名QQ的老用户,我对于出现这样的官司,并且有这样的判决深感失望。

《我对于tencent诉soff的结果深感失望》上的2个想法

  1. 据说soff利用珊瑚虫里的广告,每个月的收入相当不菲,所以10万元对其算不了什么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。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